国家消防救援局: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障碍物

11

2月1日电 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网站消息,近期,全国多地人员密集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组织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国家消防救援局就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

二、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已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应当主动拆除。

三、加强消防培训演练。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向公众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

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公众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现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张燕玲】

(寻味中华丨非遗)千年傩面有了“新面孔”

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惠誉下调我主权信用评级展望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多措并举,防范外卖食品浪费

多伦多侨团呼吁同胞从疫情暴发国家抵加后自行隔离

国台办:两岸旅游症结和障碍是民进党当局

四川乐山大佛脚趾重新露出 景区将部分恢复开放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激励毛南族干部群众继续奋斗

澳大利亚维州将墨尔本新冠封锁措施再延长一周

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供应链整合和贸易形态重塑为港带来新机遇

国内首例开放道路“减员化”运营测试启动减员

20多年守护牧民健康

广东梅大高速路面塌方灾害已致48人死亡 另有3人DNA待进一步比对确认

“五一”假期 宁夏镇北堡西部影城游人如织

应用型本科高校举办职业本科专业应谨慎鼓励

青海发放援企稳岗资金6168万元 惠及10.07万人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鸿望实业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